▲高雄吳姓男子看到泥醉正妹想撿屍,向她友人佯稱要送她回家,還和友人互換IG。(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吳姓男子半夜到夜店玩,見剛認識2小時的女子小琳(化名)泥醉,覺得有機可趁,便向她身旁的女友人表示要送小琳回家,還當場和女友人交換IG以取信對方。而後吳男就開車載小琳直奔摩鐵性侵得逞,再趁小琳昏睡時拍拍屁股走人。小琳清醒後驚覺被性侵而報警,高雄地院審理,審酌吳男拿出40萬和小琳和解,依犯乘機性交罪,處2年徒刑。緩刑5年。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去年7月9日半夜3點到夜店玩樂,認識女子小琳,到了清晨5點吳男打算回家,見小琳已酒醉意識不清,竟起色心,跟小琳同行的女性友人表示他認識小琳,會送她回家,並和女友人互留IG以便連絡,接著就開車把小琳帶到摩鐵性侵,再趁她還沒醒來趕緊走人。小琳清醒後,發現自己身在摩鐵,床頭櫃上還有1個已開封的保險套包裝袋,裡面的保險套不翼而飛,驚覺自己被性侵,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吳男最終坦承犯行,並拿出40萬和小琳和解,法官審酌他無前科、素行尚可,且被害人也表示願意給他緩刑機會,依犯乘機性交罪,處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參加法治教育3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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