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屏東報導
屏東恆春一名柯姓漁民在小吃店消費後準備開車離去,但鄭姓女店員欲搭乘柯男的車離開,引起陳姓男友不滿,與柯發生肢體衝突,柯竟從車上拿出捕魚用的魚叉朝陳男射去,當場遭穿刺肺部身亡。一、二審皆依殺人罪判柯15年有期徒刑。
回顧此案,2022年4月9日柯與友人前往小吃店消費,隔天凌晨準備開車離去,陪酒的鄭女也跟上車,男友陳男心生不滿,將鄭女拉下車,結果演變成柯與陳大打出手。
柯見陳準備撿拾石頭,回車上拿出魚叉朝陳射擊,導致魚叉從左腋窩進入刺穿左上肺葉,警消到場時陳已明顯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不治。
▲柯男持魚叉刺穿陳男身體,當場死亡。(圖/資料照)
審理時柯辯稱是在與陳搶奪魚叉的過程中,陳不慎跌倒,魚叉才刺進他身體,並以自首為由請求減輕刑期。
法官認為,案件發生當下柯未主動報警處理,更因懼怕遭查獲,取走小吃部設置的監視器主機,藏在修車廠冰箱後方,後續遭警方鎖定身分後,才主動到分局投案,不符合自首原則,依殺人罪處15年。檢方、柯皆提上訴,高雄高分院考量柯試圖彌補死者家屬,羈押期間均念經迴向給被害人,尚有悔意,但事發當下仍有殺人之故意,維持原本量刑,予以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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