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腳鐐也防不住!西門町惡狼丁大倫 治療6年好不了恐再犯

▲桃園市湯姓男子去年10月在桃園市某酒吧飲酒,翌日凌晨見女子醉倒,扶持上女子搭計程車到中壢區某公園公廁內性侵,女子錢包遺落廁所也被湯撿走占用。(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性侵慣犯丁大倫再犯危險未降低,延長強制治療3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北市男子丁大倫犯下多起性侵案件,三度假釋出獄後帶上電子腳鐐監控,但卻仍不改惡習,又多次在台北西門町犯案入監,而其刑期原定2017年期滿,但因再犯風險高,法院命其入院強制治療,今年將滿6年,不過他再犯危險始終沒有降低,高院日前裁定他延長治療3年,且每年應定期評估有無繼續治療的必要。

根據判決,丁大倫於1993年、1994年兩年間犯下5起性侵案件,遭法院判刑5年,1997年假釋出獄之後,另外又犯下妨害自由案件,再次被判刑入獄,並接續前案的殘刑,共應執行3年8個月。

直到2000年丁大倫2度假釋,但他又犯下性侵案件,受害女子共3人,法官再次判刑10年1個月,並接受刑前強制治療2年半;事隔9年後,丁大倫又於2009年3度假釋出獄,同時穿戴電子腳鐐監控。

然而,儘管戴上電子腳鐐,丁大倫仍是不改惡性,又在台北西門町犯案,佯裝成自己是大學生,猥褻、性侵2名女學生。

丁大倫後續再被判刑7年入監,並原定於2017年刑滿出獄,而對此,台北監獄報請檢方向法院聲請強制治療,經法院審酌其評估報告後,認定他再犯風險仍未降低,因此裁定命他必須接受刑後強制治療。

丁大倫目前已接受強制治療滿6年,但院方仍認為他的再犯危險性還是未顯著降低,決議請高檢署向法院聲請延長治療期間。對此,高院則裁定延長治療3年,且每年應定期評估有無繼續治療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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