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伐集團利用黑夜進入烏來山區竊取珍貴木材,保七五大隊警方循線破獲。(圖/警方提供,下同)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分工細膩的盜伐集團利用夜間、清晨進新北市入烏來山區竊取珍貴木材,林務局通報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查緝,經長期蒐證追查,日前拘提張姓嫌犯等10人到案,查扣28塊國有貴重肖楠木及犯罪工具一批,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森林法、竊盜、贓物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接獲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通報,於111年10月間發現常有可疑車輛夜間、清晨進出新北市烏來山區一帶;另聽見鏈鋸聲響,疑有山老鼠伺機竊取國有林木,即共組警力進入烏來林班地清查,發現有肖楠樹頭、段木等貴重木遭盜伐情形,並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警方偵查後發現,該盜伐集團分工細膩,分為盜伐組、車手組、把風組及收贓組,趁夜間連續多次狡詐變換車輛進入林班地竊取國有貴重木,再分別前往新北市的工藝品店銷贓牟利,朋分不法所得。
警方識破犯嫌手法,並以車追人蒐證追查,循線追查出張嫌等10人涉嫌確鑿,經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6月初會同新竹林管處及新北市新店分局兵分多路至收贓處所搜索查緝,拘提張姓等嫌犯到案釐清案情。
另於2處收贓處所分別查扣28塊國有貴重肖楠木及鐵橇、三叉小鋤頭、鐵鎚、手鋸等犯罪工具,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森林法、竊盜、贓物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五大隊表示,執行「滅鼠專案」將持續與新竹林區管理處加強查緝山林盜伐之情事,針對破壞山林者,嚴懲法辦,森林具有涵養水土重要功能,也是全民共有之珍貴資產,大家都應珍視及維護資源的永續。依據森林法第52條規定可處1至7年有期徒刑,如為盜伐貴重木加重刑期2分之1,併科1百萬以上2千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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