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辦理112年度修復式司法個案研討會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為推動透過修復式司法促進兩造當事人對話,共同尋求案件所帶來傷害的負責與寬恕,日前在該署第二辦公室辦理112年度修復式司法個案研討會,透過修復促進者分享實際辦理修復之經驗,精進修復之專業職能。
陳盈錦檢察長致詞時表示,刑事訴訟法增訂檢察官與法官辦理案件時可以轉介修復的規定,實際辦理成效就有賴修復促進者運用修復專業來促進兩造的對話。
他說,一個犯罪事件牽涉到兩造當事人的不同期待,一定要注意到被害人在事件發生後所受到的影響,就像大雨過後的晴天不一定是當事人的期待,感謝所有的促進者承擔這項極具挑戰的任務。
這次研討會邀請檢察官施怡安就偵查的角度分享適宜轉介案件的類型與契機,續由修復促進者曾雅蘭以及涂秀珍對案件修復過程進行分享,透過重新檢視執行過程,並由與會的促進者針對法律、被害人心理等不同專業領域的思維與建議進行專業的討論。
該地檢署並遴聘修復促進者黃碧枝心理師及陳婷婷心理師為督導,由陳檢察長頒發聘書。個案研討在與會修復促進者熱絡交流中圓滿結束,「陽光總在風雨後,每位修復促進者秉持修復式司法的核心價值及目標,促進兩造當事人可以看見雨後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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