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加拿大籍藝人吳亦凡在大陸涉及強姦罪、聚眾淫亂一案25日進行二審開庭,本案依法採取不公開開庭審理,受到外界高度關注的二審將依法擇期宣判。他2021年被網紅都美竹指控「酒桌選妃」、「性侵未成年」,一審被判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不服提出上訴。
▲吳亦凡案二審開庭。(圖/翻攝自微博)
據北京法院官方微博最新消息,吳亦凡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進行審理,因涉及被害人隱私,選擇不公開開庭。該案2022年11月25日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他涉強姦罪被判處11年6個月附加驅逐出境,另一個涉聚眾淫亂罪判處1年10個月,數罪併罰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吳亦凡不符一審判決,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法院二審開庭前,依照相關規定通知加拿大駐華大使館,也保障上訴者各項權益。二審判決結果將依法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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