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蔡姓男子2022年5月21日以女房客A卡到陰為由,相約一起去廟裡拜拜,接著又說要幫忙拔罐治療,將人帶進房間,結束之後兩人還一起喝酒,再趁對方醉倒時性侵得逞;A女睡到一半驚醒,看見蔡男全裸、下體戴有保險套,自己也衣衫不整,嚇得趕緊逃回房間向朋友求救。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蔡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
▲A女遭蔡男灌醉性侵。(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A女在判決書中主張,2022年5月21日凌晨下班之後,大約是在早上7點多回到住處,剛好在門口遇到房東蔡男,房東說她怪怪的,好像卡到陰,於是決定一起去廟裡拜拜,拜完回來大概是上午11點多,因為她肌肉痠痛,房東提議幫忙拔罐,她便前往房東的房間。
A女表示,拔完罐之後,房東說要喝酒,接著前往超市購買威士忌,她表明自己酒量不好,加上上班時已經有喝酒,所以喝了2杯就因為不勝酒力醉倒,再次醒來時已經是下午2點多,自己衣衫不整,房東則全裸、下體戴著保險套,她警覺遭到性侵,趕忙以要遛狗為藉口逃回自己的房間,再打電話向朋友求救。
對於上述指控,蔡男接受偵訊時坦言,事發當天的確曾與A女發生性行為,但當時他也喝得爛醉,以為旁邊的人是愛人,沒有經過同意就發生性行為;不過,他出庭時改口強調雙方是合意性交,而且是女方先主動靠近做出親密行為。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蔡男事後曾傳送訊息給A女,內容包含「閃閃,世界上哪有人用一半的啊」、「我的仙女」、「宇宙超級無敵霹靂大美女」等等,但全部遭到A女已讀不回,可見女方根本不願意再與他聯繫,且表現出一定程度的反感,這部分顯然與他的「女方主動靠近」一說不同。
法官表示,蔡男利用與A女住同樓層、房間相近的機會,以拔罐名義讓女方與自己共處一室,再灌醉性侵,對女方身心靈造成傷害,行為的確不應該,考量到雙方已經達成調解,A女也請求輕判,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處蔡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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