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妻小羽(化名)控訴,丈夫阿昌(化名)不僅外遇,還把她當成提款機要錢,稍不如意就會以三字經等髒話辱罵,或是關進房間逼迫當借貸保證人,她曾試圖逃跑,卻遭拖行強拉回住處,有一次只是因為工作關係沒趕上高鐵,就遭丈夫搶走手機、打巴掌、掐脖子,最終心寒決定向台南地院訴請離婚。
▲(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羽在判決書中主張,和阿昌是在2011年結婚,2014年至2015年間丈夫時常在晚上8、9點間出門,直到隔日凌晨才返家,並且睡在客廳,某天晚上她聽到丈夫在電話中向其他女性說「我愛妳」,才知道丈夫外遇,當時丈夫下跪請求原諒,之後卻又持續與該女聯繫,對方甚至曾打電話來嗆聲,說出「阿昌說你們兩個已經分居了」等話。
更讓小羽無法忍受的是,阿昌婚後工作不穩定,沒工作時就整天在家打電動,沒錢了就向她要,也不幫忙做家事,稍微不如意就會大聲斥責或罵三字經,有一次因為她拒絕擔任連帶保證人,就遭丈夫拖進房間摔到床上,威脅如果不同意就要把她關在房間裡,也不讓她去工作。
小羽表示,她也曾嘗試逃跑,被發現之後竟遭一路拖行強拉回家中,2018年8月間她前往中國出差,回台時因為沒有趕上高鐵,就在桃園暫住一晚,沒想到隔天回到家中,丈夫二話不說就上前搶手機,還打她巴掌、掐脖子,她因此下定決心離家投靠朋友;2022年6、7月至9月間,丈夫假意同意離婚,卻在她返家時不停辱罵,還揚言要找她的弟弟算帳,甚至跑到工作場所堵人,她實在是忍無可忍,最終心寒決定改向台南地院訴請離婚。
阿昌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小羽的朋友則出庭證稱,小羽和阿昌自2018年8月起分居,因為男方家暴,女方就跑來台中投靠自己,「從那時候開始阿昌就沒有來台中看過小羽,也沒有跟小羽聯絡,雙方完全沒有任何接觸。」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小羽和阿昌分居之後各自獨立生活,彼此缺乏良好互動或積極有效的溝通,導致心結與怨懟越來越深,考量到雙方已無意維持婚姻,且出現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最終裁定准許小羽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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