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欠款爭議!文化部回批柯文哲 「欠錢不要牽拖別人」

▲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展演中心,多功能複合型園區,演出中心。(圖/記者謝婷婷攝)

▲北流1.9億欠款爭議持續延燒,文化部重砲回擊柯文哲,批評「欠錢不要牽拖別人」。(圖/記者謝婷婷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北流1.9億欠款爭議持續延燒,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昨(25日)指文化部不付錢。文化部今(26日)以「拍片不能取代證據、欠錢不要牽拖別人」回擊,指去年調解結果,已確認爭議款項屬北市府責任,柯前市長卻將如此明確「不符合行政院核定預算規定」、「爭議款皆因北市府不當處理工程」等真相,推責於文化部,文化部慎感不解,並須予以嚴正澄清。

北流積欠1.9億款項爭議事件持續延燒,柯文哲昨發布影片對外表示,「北流我蓋我負責」、「今年7月文化部才正式回文確認不付錢」等內容,文化部今天在新聞稿上以「拍片不能取代證據、公文不能選擇遺忘、欠錢不要牽拖別人」為標題重炮回擊,並公布完整公布1.9億履約爭議款細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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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指出,2018年行政院核定函及代辦協議書即已明確說明「應以核定預算為限」;而從北市府自行提供爭議款資料,也顯示1.9億的產生,主要來自分包及展延,正是2018年核定函所要求改正事項;此爭議調解結果早在去年4月及6月即已出爐,也就是北市府須付款,或不付款即須支付利息。對柯前市長卻將此明確結果,誤導為文化部未回文所致,文化部須以嚴正回應。

文化部指出,已多次對外說明,行政院在2008年核定北流興建經費45億元,由文化部委託北市府代辦,北市府不僅工程延宕,又發生未經行政院同意增加經費,卻自行發包施作情節,行政院雖於2018年勉予同意擴增預算至60億元,但在核定函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寫明:「本案計畫期程原自94年至97年,經多次函報修正計畫展延至108年,延宕11年之久,應確實督導監控各項進度,不得再次展延」。

文化部強調,在函轉行政院核定函時,也寫明:「請貴府極力避免不必要之變更設計、浪費公帑及展延工期等情事」。此外,代辦協議書也清楚明定「應以核定預算為限」,但北市府卻在2021年提出要求文化部支應履約爭議的「不足經費」,也就是北市府清楚明白1.9億款項超出「核定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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