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男送巧克力給前女友,違反保護令規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劉姓男子的前女友小方(化名)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不希望再受劉男騷擾,結果在法院核准暫時保護令隔天,劉男就傳訊息說「守在你車旁邊」,不久後又在情人節送禮給小方,最後小方報警處理,台中地院判劉男拘役20天,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劉男和小方曾同居,2人分手後,小方向台中地院聲請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令」,台中地院則在今年1月16日核准暫時保護令,而劉男隔天(1/17)就用通訊軟體傳訊息給小方,說「昨天下班到我上班之前,我都守在妳車旁邊,真的很怕妳的車被拖走」,持續表達關心之情。
劉男在約2個月後的情人節(3/14),又送巧克力、卡片給小方,但小方仍無意復合,也覺得相當困擾,便報警處理,台中地檢署偵查後將劉男起訴。
台中地院認為,劉男知道小方已聲請保護令且被核准,卻無視禁止對小方身體、精神侵害或騷擾的規定,持續傳訊息、送禮等行為違反保護令屬實,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