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邱姓男子2020年8月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女網友小美(化名),兩人相約開車出遊,他卻將人載到摩鐵強吻,結果遭到女方強烈反抗咬傷,最後實在是太痛了才罷手。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邱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邱男將小美載到摩鐵強吻。(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邱男2020年8月間透過ZALO網路交友軟體結識當時21歲的小美,兩人相約在同年8月15日一起出去玩,他開車載著女方前往生態農場遊玩,結束之後前往摩鐵休息,他卻利用兩人獨處的機會,不顧女方抗拒,強行將人壓倒在床上並強吻。
小美強烈掙扎、反抗,還用力咬傷邱男的嘴唇及胸部,且徒手抓傷男方的手臂,直到男方因為疼痛難耐作罷,才逃過一劫。事後小美越想越生氣,於是在事發隔日主動前往警局報案提告。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邱男不思尊重他人性自主權,對小美強吻猥褻,造成小美身心受創,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也與女方達成和解,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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