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藏偷拍性愛片!18歲男硬上少女逼吞精 當庭自曝:我砲友很多

▲桃園市湯姓男子去年10月在桃園市某酒吧飲酒,翌日凌晨見女子醉倒,扶持上女子搭計程車到中壢區某公園公廁內性侵,女子錢包遺落廁所也被湯撿走占用。(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男子硬上少女還偷拍,遭法官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苗栗報導

18歲男子透過網路認識14歲少女,兩人認識沒多久就相約見面,但男子卻將人帶回家中性侵、偷拍,過程中被少女發現,並要求刪除,但男子卻要對方吞掉他的精液才願意刪。誇張的是,男子在法院審理過程中,還稱自己手機裡還有跟其他女子的影片,「我有很多個砲友」,法官認為他欠缺兩性倫理意識,性觀念偏差,因此判刑7年6個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男子2022年8月間結識少女,兩人相約見面後,他立刻就將少女帶回家中,並且強行硬上,過程中趁少女不注意拿起手機偷拍。

全案經少女母親及少女報警提告,男子到庭後坦承強制性交,也承認在少女不知情狀況下拿起手機拍攝,但否認有違反對方意願,還辯稱,「我是作勢拿起手機,但拍起來照片是模糊的,而且扣案手機也沒有這支影片等語。」

不過少女出面證稱,當時她被男子在回家後,男子就不斷想強脫她衣服,她一直喊「不要弄我」,但因為自己是背對著男子,所以根本無法將他推開,中間她轉頭後,發現男子在偷拍,不斷喊叫男子刪除影片,也奮力想搶奪手機,後來拿到後,男子卻將手機關機,並說如果把他精液吞掉就刪除,她當下只好照做,但卻未見男子刪除影片,後來也不知道男子到底有無刪除。

法院審理時查出,男子在羈押庭時還曾說,「我只是要看她的反應才拍的,我手機裡還有跟其他女生裸體性交影片,算是砲友,我有很多個砲友」,法官認為,男子欠缺兩性倫理意識,性觀念偏差等,最終依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判處7年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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