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欠稅大戶,遭執行署聲請管收獲准。(圖/記者陳凱力翻攝,下同)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男子自103年8月起至106年9月間,從事線上遊戲分數買賣,由於交易過於頻繁且總計金額龐大,遭調查局認為疑似洗錢,並將案件移送國稅局調查是否應補課稅捐,國稅局調查後認定男子這段期間銷售金額總計高達2億餘元,遂補課各該年度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個人綜合所得稅並裁罰。因男子逾期未繳,案件移送新竹分署強制執行。
新竹分署調查發現男子名下幾乎無任何財產,扣押存款也僅徵起2千餘元,經多年持續追查,發現男子在106年8月中收受國稅局通知後,竟在同年8、9月間,迅速移轉名下房地產,並在兩周內將移轉房地產所得價金連同帳戶內原有存款提領現金一空,提領的總金額累計高達2000 多萬元。
▲男子名下幾乎無任何財產,更於收受國稅局通知後迅速移轉名下房地產、將2000多萬現金提領一空。
新竹分署多次通知男子到場說明前述 2000多萬元的流向,男子則表示「都是拿去還債」,卻無法提出相關證明,亦不透露係還款予何人,只是一再辯稱沒有能力清償。
承辦行政執行官認定該男子已構成「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於112年6月間限期該男子於112年7月26日到場履行義務或提供相當之擔保,然而該男子屆期雖有到場卻仍拒不繳納,行政執行官遂依行政執行法第17 條規定將該男子暫予留置,並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並即將該男子解送管收所。
新竹分署呼籲民眾,對於滯納之稅捐、費用或罰鍰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應依規定繳納,切勿心存僥倖,企圖以處分資產或資金方式規避執行,以免遭受拘提、管收及限制出境之強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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