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吃大餐做醫美!他欠奢侈稅828萬喊窮遭管收 妻急拿百萬救人

▲▼。(圖/法務部執行署新北分署)

▲李姓房仲積欠828萬稅金與罰鍰不繳,卻頻頻出國、吃大餐、住飯店,還向執行署哭窮。(圖/法務部執行署新北分署,下同)

記者黃哲民、蔡怡萍/新北報導

新北市某房仲業者李姓男子因滯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俗稱奢侈稅)罰鍰及勞、健保費等,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尚欠828萬餘元,李於收到國稅局稅單後,適逢父親過世,留下總值達4545萬餘元的土地及房屋數十筆,李未拋棄繼承,與2位胞弟協議分割時,卻放棄全部遺產,經新北地方法院於26日晚間7時20分許裁定准予管收,其配偶在庭外聞訊,流下不捨眼淚,隔天就火速匯款先繳納100萬元,餘欠辦理分期繳納,並為李男覓保後,由新北分署放人。

▲▼。(圖/法務部執行署新北分署)

新北市年約40出頭之李姓男子,從事不動產仲介業近20年,因被國稅局認定於102及103年間利用3個人頭買賣4筆房地,涉嫌逃漏奢侈稅,予以追課逃漏稅額700餘萬元,並裁處1100餘萬元重罰,於行政訴訟確定後,在108年間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經拍賣其名下店面、土地、持分建物及保時捷車輛等財產後,徵起超過1000萬元,尚欠奢侈稅罰鍰770餘萬元。

另外,李男持分房地被拍賣後,因未自動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申報,被國稅局追課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即房地稅)20萬餘元,並裁處4萬餘元罰鍰,再移送新北分署執行,連同滯納之勞、健保費,合計尚欠828萬餘元。

新北分署給李男多次分期繳納機會,李卻連第1期款項1萬元均無意提出,夫妻並頻向主任行政執行官喊窮,說「日子快過不下去了」,希望主任行政執行官不要再調查了。

▲▼。(圖/法務部執行署新北分署)

主任行政執行官聽後更加認真調查發現,李於105年7月間收到國稅局稅單及罰單後,申請復查期間,適逢父喪,其父親留下總值超過5000萬元之遺產,其中土地及房屋數十筆,總值達4545萬餘元。李家3兄弟辦理協議分割時,李竟未取得寸土片瓦,甚且有3戶房屋由李之胞弟繼承後,又轉贈與給李之配偶,由李之配偶轉賣或設定抵押權給金融機構擔保娘家之借款,依據最高法院見解,李未拋棄繼承、卻放棄遺產之行為係「詐害債權」之行為。

另調查發現,李自103年6月1日起,至108年12月2日止,5年半內共出國達26次,所到國家以柬埔寨12次最多,義務人表示「那是出國旅遊及考察不動產市場」。而夫妻近5年來簽帳消費項目,包括多家高爾夫球場、高檔住宿酒店、北部各家知名百貨公司及海底撈、紅屋牛排館、犇極上等多家高檔餐廳,甚至包括醫美診所。主任行政執行官詢問義務人其夫妻如此奢華消費,生活怎麼會過不下去時,李略顯激動且不諱言表示,「我出生在有錢人家,一直都過這樣的生活,是因為本件鉅額欠稅及罰鍰才改變其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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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通知李男夫妻於今年7月26日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因李無法提出合理之清償方案,當日聲請新北地方法院管收,法官審訊2小時後,於晚間7時20分許裁定准予管收,其配偶在庭外聞訊,流下不捨眼淚,李私下交待其配偶如何籌款,隔天其配偶即先行匯款繳納100萬元,餘欠728萬餘元,其餘辦理分期繳納。李男獲釋後,其配偶流下喜極而泣之眼淚,提及隨後要帶著李先去服飾店添購衣裝,換下管收所提供之服裝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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