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人夫玩妻子手機,竟發現妻子和她姊夫搞婚外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科技業副理發現妻子和她的姊夫搞不倫,兩人間還有「我想要妳了」、「難道你想要我,只是把那個放進來嗎?」等諸多露骨對話,姊夫更提議要把兩人性愛過程錄下來,讓人夫看了大受打擊,提告對他求償百萬。新北地院審理,認為姊夫侵害配偶權屬實,應賠償30萬元。
人夫主張,他和妻子小雯(化名)結婚7年,原本感情甜蜜,不料去年他拿妻子手機操作網路熱點功能時,突然跳出許多妻子的姊夫阿宏(化名)傳來的訊息,內容極為曖昧,他才驚覺妻子背著他搞不倫。再進一步查看兩人訊息,阿宏不僅以「寶寶」稱呼小雯,還會在深夜撥打視訊電話、向她索取照片,等妻子回傳穿細肩帶躺床、微露酥胸的自拍照後,阿宏更直白喊「想要妳了」,兩人間還有「每當要假日的時候,我都特別想要妳」、「我被你抱著也很舒服」等對話,可知道已經上過床,讓他傷痛欲絕,提告向阿宏求償100萬元。。
阿宏在審理時表示,憲法保障他的性自主權,所以人夫並無理由主張「性獨佔」的配偶權,且小雯和人夫感情不睦已久,還要忍耐著一起共同生活,內心相當苦悶,才將他當成吐露心事的對象,偶爾會對他說一些和性行為有關的幻想言詞,他為了讓小雯抒發負面情緒才配合著回應,兩人並無發展婚外情。
不過法官查看兩人對話,小雯還對阿宏抱怨「你只有問過我床上的運動可不可以錄下來」、「我不想要跟你的記憶都只有在床上」、「難道你想要我,只是把那個放進來嗎?」,阿宏則回答「我想要妳是妳的全部!沒有要放進去這麼粗淺的東西啦」,小雯也說「一看到你直接露出來,我很想握住問你是要插尿管還是要協助割包皮而已」等露骨言談,可見兩人除了在LINE上互訴情意,也出外約會甚至發生性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審酌人夫為科技公司副理,年收140萬元,阿宏為工地監工,月收2萬5到3萬5千元,名下有田產等情,判阿宏要賠3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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