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冤獄17年申請4000萬賠償! 竟要先扣除「坐牢食宿費」

▲▼現年57歲的馬爾金森(Andrew Malkinson)坐冤獄17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現年57歲的馬爾金森(Andrew Malkinson)坐冤獄17年。(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張方瑀/綜合報導

英國一名男子在2003年因被控性侵而入獄17年,最終在2020年還給男子清白,但坐了17年冤獄的他卻被告知,如果要獲得政府補償的話,必須要先扣除坐牢17年的「住宿和伙食費」,讓他難以接受。

根據《天空新聞》報導,現年57歲的馬爾金森(Andrew Malkinson)在2003年被控性侵一名婦女,儘管他堅稱無罪,但仍被判處無期徒刑,至少需服刑7年才可假釋,但因為他自始至終都堅持清白,所以最終在監獄待了17年,直到2020年發現真正犯案者的DNA證據才獲釋。

白白坐了17年冤獄的馬爾金森,原本應該重新迎接人生,但他至今仍受到警方嚴密監控,就連名字都還在性犯罪者登記冊上,只能靠著福利金過活。更離譜的是,雖然這17年的冤獄可能會讓他拿到100萬英鎊(約台幣4013萬元)的賠償金,但這筆錢居然需要先扣除他過去17年在監獄的住宿費和伙食費。

報導指出,雖然對馬爾金森的所有指控都被撤銷,但至今未收到上訴法院的無罪聲明,如果沒有這項聲明,他就無法要求賠償,「這個過程是一場全新的戰鬥,每一步都是阻力。」

事實上,冤獄賠償金必須扣除住宿和伙食費在英國已經行之有年,最早可追溯到1978年的報童布里奇沃特(Carl Bridgewater)槍殺案,當時坐了20年冤獄的兩名被告獲釋後,法院就裁決,賠償金必須減少,因為兩人坐牢期間無須支付本就該支出的生活費。

司法部表示,司法不公的案件賠償必須進行獨立評估,且只有在提交申請後才會由獨立評估人決定,「評估人可以考慮從補償中扣除任何『在拘留期間未發生的生活費支出』,例如囚犯不用支付在外住宿的租金。」

馬爾金森的律師表示,就算最後成功申請賠償,這筆錢要真的進入口袋也要耗費數年的時間。馬爾金森在法庭外發起抗議表示,他無罪釋放後面臨失業和無家可歸,想到自己被政府綁架17年,還得為此付代價就感到相當噁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