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不甘心對小美的付出,多次傳訊並將物品寄回。(示意圖/記者許力方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碩士學歷的張姓工程師,透過網路交友與女子小美(化名)相識,卻在贈送千元巧克力、打電話訂餐廳後被告知不合適而斷聯,讓張男自認被當盤子、工具人,憤而傳訊抱怨,並將過去小美的物品寄回,讓小美心生恐懼提告。對此,台北地院認為,張男的行為符合《跟蹤騷擾防制法》,因此判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2月中旬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小美,兩人多次碰面,包括逛燈會、用餐。其中,小美有幫忙出逛燈會時的晚餐錢,最後一次見面也有送張男餅乾。
然而,小美認為兩人不合適,因此傳訊要求張男別再聯繫。張男無法接受,並於3月14日至22日期間,以4個不同的暱稱的帳號多次傳訊息給小美抱怨,「我有問題,妳當初直接跟我說,我還可以改善。結果妳現在直接來個封鎖,我當初花1000(元)送妳巧克力顯得跟白癡一樣,下週五我自己吃算了,當初是妳要吃的,我為了妳還打超過10通電話訂位,妳以為有那麼好打是嗎?」
張男持續傳訊說,「妳只注意到我說話但忽略我做事,我真的很心寒,真心對待換來這狗屎態度」、「從認識第一天到昨天為止,我從來沒說妳任何話也沒嫌棄妳什麼」、「XX已經有跟我聯絡了,妳就自己看,雖然感覺沒什麼用,但我只想討個公道」、「我講話有沒有問題我不知道,至少我好歹是真心的吧,花錢然後付出感覺被當盤子還有工具人」。
最後,張男表示,「相信妳應該收到我寄的東西,既然妳否定我這個人,那我就把妳當初給我的退還,包括燈會晚餐錢及最後見面的餅乾。妳也不用退回,反正我寄件者故意寫錯名,妳要怎麼處理就是妳的事,我也懶得跟妳討回化妝品了,對妳來說我的付出只是視為理所當然罷了」。
判決書指出,張男3月22日寄送包裹到小美的工作地點,加上前述訊息,讓小美心生畏怖,認為張男的行為足以影響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因此報警提告。
法官認為,張男被小美告知不須繼續聯繫,卻仍反覆傳送訊息、寄送包裹,還想將相處過程散佈於小美的工作場域,讓小美心生畏懼,因此符合蹤騷擾行為定義中的「反覆或持續」行為,但念及張男坦承犯行、願意跟小美調解,因此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處拘役15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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