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接連在板橋車站、大遠百停車場對女子襲胸、摸臀。(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魏姓送貨司機因婚姻生活不順,竟動起歪念,在板橋車站、大遠百停車場分別對9名女子抓奶、摸臀,其中4人未成年,遭到警方逮捕。新北地院依對少年強制猥褻處8月有期徒刑,違反性騷擾罪、強制罪等判刑1年,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魏男先在2022年8月23日下午3時許,在板橋車站第四月台樓梯間,鎖定正從身旁經過的A女,襲胸得逞後逃離;9月13日下午5時許在板站第三月台樓梯間對未成年B女襲胸;9月21日下午5時58分於同處對未成年C女襲胸;9月23日上午6時40分,見身穿高中校服的未成年D女環抱襲胸。
10月2日上午6時51分許,未成年E女為了占位置練舞,在板橋捷運連通道的大鏡子旁不小心睡著,魏男見狀上前抓了3下後離開;同日上午9時45分,魏男轉移陣地至大遠百停車場,並在短短17分鐘內對F、G、H女襲胸、摸臀,更試圖對I女強行拉下遮陽裙,受害女子們報警後,確認魏男身分逮捕歸案。
審理時魏男坦承對B、C、F、G女性騷擾,但不清楚D女是未成年,並否認對E女乘機猥褻「手放在她胸前正猶豫要不要摸時不小心碰到」,且否認對I女有強制脫裙之行為。
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當時D女確實穿著高中制服,一眼就能認出為未成年少年,另魏男偵訊時稱「我看到穿高中生制服的女生也是會摸她」,可知其性騷擾對象縱使為未成年,亦不違反其本意;E女部分,監視器畫面中魏男確實走向E女右側,彎腰伸出右手手掌攤平,在左胸處停留約6秒,與E女所稱之「左胸遭抓握3下」確有所據。
I女則證稱,她到停車場準備脫安全帽和雨裙時,看到不認識的男生從遠處加快朝自己走來,接著兩隻手從腰際把她的裙子往下拉,她趕緊抓緊裙子並大叫求救,魏男才逃離現場,到公司跟同事G女訴苦時,G女也自曝在停車場被男子摸臀,法官認定足以補強I女所證情節,不採信魏男辯詞。
審酌魏男已有多次妨害風化前科,僅因婚姻生活不順,即多次對素昧平生之女性為性騷擾,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5罪,分別處3月至5月不等刑期,強制罪處5月,6罪合併執行1年,得易科罰金,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處8月;另A女、H女部分已和解,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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