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夜偷梅花鹿造成一死一重傷,潘嫌遭羈押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高雄報導
利用杜蘇芮颱風來襲偷梅花鹿的潘姓及陳姓男子,恆春警方於29日逮獲後依竊盜、違反動物保護法等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認潘、陳兩嫌均涉犯刑法乘颱風災害之際攜帶凶器毀越安全設備竊盜、侵入土地、毀損,以及動物保護法之使動物遭受傷害致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等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乃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該法院於今(30)日裁定潘男羈押禁見、陳男2萬元交保。
潘嫌入侵園區徒手偷走3隻梅花鹿,其中一隻成鹿因為搬運不方便,竟被丟棄路邊,2隻小鹿則被帶走,以每隻1萬元賣出,警方根據監視系統,鎖定潘男(39歲)、陳男(29歲)兩人涉案,拘提到案,找回兩隻小鹿,其中一隻傷重死亡,另成年鹿有嚴重脫水精神不佳,無法自行站立無法正常採食,兩支後腳內側都有挫傷,生命跡象不佳等情況,預定31日送屏科大治療。
檢方表示,潘、陳兩嫌利用7月27日「杜蘇芮」颱風侵台期間,攜帶凶器毀越安全設備竊盜、侵入建築物附連圍繞之土地、毀損及騷擾、虐待、傷害動物等情事等行為。
經查潘、陳兩嫌共謀竊取鹿隻販售牟利,才利用颱風夜分別駕車至恆春鎮某鹿園,由潘男翻越進入園區並破壞鹿群柵欄鎖扣及鍊條,復持繩索綑綁公鹿1隻、小鹿2隻之四肢,將竊得鹿隻搬運至陳男小客車內。
惟公鹿體型過大不方便載運,潘男遂將公鹿棄置在鹿園之外,由陳男駕車載運小鹿2隻離去,共同尋找買家販售。嗣經鹿園員工於翌(28)日發覺公鹿遭捆綁四肢置於室外,且小鹿不知所蹤而報警處理。
檢方訊後並調查相關事證後,認兩人共同涉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2、3、5款乘颱風災害之際攜帶凶器毀越安全設備竊盜罪、同法第306條侵入建築物附連圍繞之土地、同法第354條毀損罪、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款之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及逃亡之虞,乃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潘男獲准,陳男則經法院裁定具保2萬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