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抗病毒藥物Molnupiravir。(圖/美商默沙東藥廠台灣分公司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期間,抗病毒口服藥物「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是重要物資,但疾管署上周五修訂使用條件,遭基層醫師質疑因有「大量倍拉維(Paxlovid)將過期,才把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改為有條件使用。」對此,疾管署今回應,本次molnupiravir用藥條件是為提供更佳的治療建議,並無限縮用藥,也非因大批Paxlovid即將過期。
有基層醫師質疑,疾管署上周五修訂使用條件,把「可降低死亡率建議使用」和「條件下使用」修改為「有條件下使用」。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林應然認為,可能是有大批「倍拉維(Paxlovid)」快要過期,才會限制醫師使用「莫納皮拉韋」。
對此,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表示,目前倍拉維全國總庫存量約38萬人份,藥物保存有效期限介於本(2023)年8月至明(2024)年12月底間,其中效期至今年8月底的藥物僅744人份,佔總庫存量之千分之2,而Paxlovid每日全國總使用量為1,400人份。
曾淑慧說,基於藥物效果臨床實證,建議不需用氧且具重症風險因子病人,優先使用Paxlovid,Molnupiravir則建議在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時使用,而本次特別強調Molnupiravir為「有條件下使用」,是參考藥物臨床實證最新進展,並非限縮Molnupiravir用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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