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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准許例外禁止 2縣市漂流木撿拾規定鬆綁

▲▼瞭解撿拾海邊漂流木規定不怕觸法。(圖/嘉義林股串)

▲臺南北門雙春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海漂廢棄物因大雨堆積於灘地。(圖/嘉義林管處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受杜蘇芮颱風外圍環流影響,嘉義布袋及臺南北門雙春海邊因連日大雨有海漂廢棄物堆積,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指出,廢棄物將在7天內儘速完成清除,如有發現漂流木屬貴重木會進行辨識、註記、集運等工作,完成後將與嘉義縣、臺南市政府公告開放自由撿拾,有需求民眾請注意後續公告內容,避免觸法。

▲▼瞭解撿拾海邊漂流木規定不怕觸法。(圖/嘉義林股串)

▲嘉義布袋好美因大雨有海漂蚵棚堆積。(圖/嘉義林管處提供)

嘉義林管處處長張岱表示,漂流木屬於國有財產,國有林區域內漂流木以不公告自由撿拾為原則;林務局去(111)年在兼顧民眾、藝術工作者需求與強化木材溯源管理等前題下,修正漂流木撿拾相關規定,從指定日起至下次颱風警報發布前,皆可自由撿拾與開放一定規格以下的貴重木亦可撿拾等,對於經常倚賴漂流木為來源的民眾將會有更多的小確幸。

開放漂流木自由撿拾的區域均是在國有林區外的河口或海(灘)岸等地點,為免誤觸法令,民眾撿拾漂流木前應先確認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內容,注意撿拾開放之對象、區域、期間及可撿拾漂流木之尺寸、重量等。依規定漂流木不論是否為貴重木,倘無經過裁切,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且清除長度小於2公尺,或單支重量小於50公斤,且無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者即可自由撿拾。

嘉義林管處強調,民眾自由撿拾之漂流木均須到臨時檢查站「拾得漂流木搬運登記表」登記,再次提醒如有營利販售需求應至網路進行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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