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校護偷吃生教組長被錄下「撞擊聲」 台積電主管夫綠炸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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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主管發現校護妻偷吃生教組長,怒告小王求償百萬。(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宜蘭報導

宜蘭一國小已婚的女校護到男生教組長家中偷情,兩人忘情的撞擊及呻吟喊「寶貝」的聲音,通通被元配裝設的針孔錄下,校護被元配告上法院,判賠30萬元。而校護的丈夫在台積電擔任主管職,也怒告生教組長求償百萬,法院判生教組長需賠30萬元。

判決書指出,宜蘭一國小男生教組長與女校護在同間學校任職,各有配偶和子女。2021年5月,生教組長帶校護回家在客房激戰,被元配在客房裝設針孔攝影機錄下,鏡頭雖未直接拍到床鋪,但完整收錄房內兩人在床上的上下震動與撞擊聲、摟抱親吻的電視螢幕倒影,以及呻吟聲與護理師喊「寶貝」聲音,還有組長全裸拿用過保險套的畫面等。

元配氣炸後,將錄影截圖傳給校護,嗆道「不好意思手滑按錯了」、「我也不知道會不會再手滑不小心跑到某國小的信箱」,並要求對方「督促妳的外遇對象趕快處理好他該處理的事情,不要一直討價還價」,否則可能手滑到校護老公任職公司的信箱去。

事發隔月,元配與丈夫協議離婚。再隔一個月,元配退出學校家長群組之前,留言道「我們家因為爸爸外遇學校護士,還是同學的媽媽,實在無法繼續在這裡學習,所以只能轉學出去。想了很久,是否要說,最後還是決定說出來,必須讓你們知道,有人這麼無良。」引起軒然大波。

元配告上法院,認為校護侵害她的配偶權,造成她與丈夫離婚,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等。民事合議庭衡量各情狀,認定元配所受損害以60萬元為適當,前夫、小三負擔各半;又,元配與前夫在離婚協議上,拋棄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因此僅判校護支付元配30萬元損害賠償。

校護的丈夫也怒和妻子離婚,並拿出判決書和新聞報導作為證據,向生教組長求償100萬元。法官審酌校護的丈夫在台積電當主管,年薪約800萬元,生教組長月薪約6萬5千元,判生教組長應賠償3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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