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姓男子懷疑前妻婚內出軌,丟汽油彈縱火燒死情敵。(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南投37歲周姓男子懷疑陳姓前妻婚內劈腿,與52歲黃姓代工廠老闆交往,酒後直奔黃男家中丟汽油彈洩憤,導致黃男全身60%燒燙傷,傷重不治,一審遭重判20年。案經上訴,二審法官撤銷改判18年,酒駕部分加重處5月、併科罰金1萬元。
回顧此案,周男與陳姓前妻在2020年離婚後,陳女到緞帶代工廠工作,周因曾對陳女家暴,法院已核發保護令不得接近前妻。
然而周男得知陳女與黃姓老闆交往,懷疑前妻未離婚時就出軌,無視保護令規定,於2021年12月26日下午3時許,持汽油彈酒後騎車前往黃男住宅,雙方爆發衝突,周一氣之下持汽油縱火,導致黃全身60%面積、2到3度的燒燙傷,自己也受輕傷,而黃經送醫插管搶救幾天後仍不治身亡,陳女因趁隙逃離現場未遭到波及。
一審考量周持續否認殺人、放火罪刑,依殺人罪判16年、殺人未遂罪8年,合併量處應執行20年。酒駕部分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檢方認為刑期過輕上訴二審,法官反而認為,殺人及殺人未遂為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應合併論為一罪,並以殺人罪論罪,撤銷殺人未遂的刑期。
另外,雖然周於二審時坦承犯行,並提出抄寫經書之證明,但他至今未與死者家屬或陳女達成和解或賠償,還在精神鑑定時表示「我覺得我被關了1年8個月,該還的都已經還了」、「希望回到通姦尚未除罪化的時候,讓前妻及其男友坐牢」,認為前妻沒有受到懲罰不公平,難認已深切反省悔過,依殺人罪處18年;酒駕部分考量已是累犯,加重處5月、併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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