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為洲稱毒犯外役監可回家吸毒 綠黨團:建議他把修法條文再看一次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外役監條例修正案昨三讀,包括故意犯罪致死、所犯是10年以上重罪、犯《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重大刑案及重大經濟犯罪者,均不得被遴選進入外役監。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則質疑,吸毒者是慣犯,「一個月可以放假兩天回家吸毒,戒得掉嗎?」民進黨團1日回應,外役監期間吸毒就是抓回去關,呼籲林為洲再把相關修正條文從頭到尾看一次。

▲▼民進黨團輿情回應記者會 李伯毅。(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團輿情回應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團輿情回應記者會 李伯毅。(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團輿情回應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對於外役監,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指出,根據聯合國整個罪犯處遇條例,台灣也制定外役監條例,這是受刑人最低處遇條件,世界各國援引至今,台灣民國55年就制定了相關規定,不同黨派都為此努力。

▲▼外役監條例修法重點一次看。(圖/記者呂晏慈整理製表)

▲外役監條例修法重點一次看。(圖/記者呂晏慈整理製表,點圖放大)

莊瑞雄表示,外役監是中間處遇機構,受到司法制裁後總是要回到社會,中間處遇機構就是外役監,這次修法回應社會期待,致死、貪污、經濟重大犯罪都不能到外役監,輕罪部分除非要挑戰大法官會議解釋,販毒當然不能進去,但6個月以下輕刑的部分,難道都要剝奪掉他自新的機會嗎?

對於林為洲說法,莊瑞雄指出,法務部講得很清楚,私用毒品部分用全面驗尿、加強管制的方式防止再犯,這才是正辦,毒品大家都很討厭,但毒品類型多,這次除了林為洲外,各黨派對此都沒有特別意見,讓輕罪有機會重啟再新,大家有共識把重罪排除,不要把一些爭議者放到外役監。

民進黨團幹事長劉世芳指出,林為洲講得非常聳動,在四黨協商過程中,大家都知道修法就是要落實中間處遇措施,也要求法務部不要再有錯誤發生,林為洲說外役監可以週末回家爽爽吸毒,代表他對相關政策不了解,如果他在外役監期間吸毒就是讓法務部抓回去關,呼籲林為洲再把相關修正條文從頭到尾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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