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與小三至澎湖出遊,騎車時卻自撞電線桿身亡。(圖/資料照)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晶晶(化名)的丈夫至澎湖出遊意外身亡,悲痛不已,兒子卻在父親手機中發現多張與另名陌生女子的親密合影,才知丈夫外遇保險女業務員小美(化名)長達4年,氣炸提告。一、二審法官皆認為,死者在保險填寫的婚姻狀態未婚,且受益人寫法定繼承人,顯然刻意隱瞞婚姻狀態,認定小美非故意介入他人婚姻,判決晶晶敗訴。
死亡車禍發生在2021年11月28日下午,晶晶丈夫騎機車搭載女子行經澎湖縣白沙鄉通梁村縣道203線時,不明原因自撞路燈,由於頭部首當其衝,晶晶丈夫送醫搶救不治,後座女子則是輕傷。
晶晶接獲丈夫身亡消息,強忍悲傷處理後事,未料兒子卻在他的手機中,發現多張與陌生女子出遊的照片,真實身份正是替丈夫處理保險的業務員小美,也就是事故當天坐在後座的受傷女子。
晶晶深入調查,得知丈夫早從2017年起開始長達4年的外遇,出遊地點不僅遍佈台灣各地,包括離島的澎湖金馬,遠至大陸江西都有,出遊至少超過42次以上,期間吃了不少好料,相簿內還有多張親密合影。
原本悲痛的情緒轉為一肚子火的怒氣,晶晶決定提告,直指小美處理多張丈夫的保單,出國旅遊也需要買機票,必定看過對方的身分證,應清楚知悉男友有家室,顯然是刻意破壞他人婚姻;小美則稱,男友在保險受益人上均填寫法定繼承人、婚姻關係都勾未婚或單身,她也自費請民間公司替她測謊,結果顯示自己的確未在交往期間看過男友得身分證,最終一審結果判決晶晶敗訴。
晶晶不服上訴,縱使小美的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丈夫交往,但根據對方年齡、有兒子等事實,自有查證婚姻狀態之義務,甚至她身為保險業務員,未查證對方身分證,違反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亦具有重大過失。
小美反駁,投保時只要有足以證明身分的證明文件即可,如駕照、護照等,不以身分證為限,且目的是為了確認是否為本人投保,不在確認婚姻狀態,也無權調查其他未透露資訊。
法官根據保單內容,晶晶丈夫的確在婚姻狀況欄皆勾選「未婚」、「單身」,況且男女交往時不代表應隨時查看身分證明文件,以確認婚姻狀態,況且晶晶丈夫既刻意隱瞞真實婚姻狀態,基於個人資料保護,難以強求小美負有查證義務,再度判決晶晶敗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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