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揪人騎車跟蹤1小時 她大迴轉神反擊!結局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南吳姓男子與A女曾是男女朋友關係,2022年6月26日下午3時許他找來朋友一起前往A女的工作地點埋伏,一路騎車跟蹤大約1個小時,沒想到過程中被A女發現,對方來了個大迴轉直接將車開上國道1號,兩人無法騎上國道,這才作罷。台南地院法官審理後,依跟蹤騷擾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跟蹤騷擾。(圖/視覺中國CFP)

▲吳男找來朋友一起到A女的工作地點埋伏、跟蹤。(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A女在判決書中主張,2022年6月26日下午3時許開車離開工作地點之後,發現吳男和朋友騎機車雙載跟在後面,為了確認兩人是否在跟蹤,她先是去了露營用品店,接著又前往藥妝店,假裝購物,兩人果然都在路邊或附近店家等待並觀察她的動向,後來她乾脆將車迴轉,直接開上國道1號,這才終於擺脫兩人。

對於上述指控,吳男矢口否認揪朋友一起跟蹤A女,強調事發當日自己人在長輩家中,並且從下午3時10分一直待到晚間8時才離開,根本不可能出現在A女周遭。

然而,台南地院法官指出,從A女的證述中可知,當日她是從台南市的西邊往東邊移動;對比吳男的手機行動上網時間和最後基地台位置,就會發現他在事發期間的位置及行進方向都與A女大致相符,如果不是有意跟蹤,豈能如此巧合,而且行車記錄器也有拍到他與朋友騎車雙載的身影,種種證據都與他的說詞不符。

此外,雖然A女不否認曾與吳男交往,但她在事發之前已經向法院針對吳男聲請核發跟蹤騷擾保護令。法官認為,縱使雙方曾有交往關係,吳男的行為依然構成跟蹤騷擾,且導致A女心生畏懼,進而報警,最終依跟蹤騷擾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 《東森新媒體ETtoday》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