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折扣保障、鼓勵借電子書 文化部投入1億元挺出版業

▲國立臺灣圖書館,四號公園圖書館,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央圖臺分館。(圖/記者謝婷婷攝)

▲文化部今天公布以1億元預算獎勵各縣市政府投入購買電子書借閱點數。(資料照/記者謝婷婷攝)

文/中央社

文化部今天公布,各縣市配合優化圖書採購,在保障出版社獲得定價7折以上利潤為前提下,文化部將以1億元預算獎勵各縣市政府投入購買電子書借閱點數,扶植出版產業雙管齊下。

文化部長史哲表示,雖然文化部並非公共圖書館主管機關,但為支持出版產業,希望透過兩個首次對縣市圖書館政策,鼓勵縣市政府主動響應、文化部加倍投入,以首年新台幣1億元規模,讓「公共出借權跨出大步」,達到保障實體出版永續及促進數位出版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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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在參考及分析國際及國內試辦「公共出借權」及多數縣市已展開的「計次電子書借閱機制」情況,並與各縣市、出版社等歷經數月的密集溝通、討論後,推出「打開點數限制」的擴大電子書計次借閱政策。

文化部表示,首年文化部將以1億元預算規模,在文化平權考量下,針對直轄市投入購買的電子書借閱點數,文化部最高增加2倍投入;縣市點數,文化部最高增加9倍,亦即直轄市如原購買10萬點,文化部將最高增加投入20萬點;縣市購買3萬點,文化部最高增加至27萬點。

期盼藉此政策,改善過去因縣市政府預算投入不足,讀者借閱必須受限於每月限量無法提高借閱率,導致電子出版無法擴大市場增加更多熱門出版的狀況;並藉由每一筆借閱支付出版社及作者相應費用,促進數位出版及閱讀的正向循環。

此外,在促進數位閱讀同時,各縣市獲得擴大電子書計次借閱的前提,是必須配合進行優化圖書採購機制,各公共圖書館除遵照「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規定,採最有利標,並應依新修訂「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辦理中文圖書採購應注意事項」規定,圖書採購中的圖書費不得低於圖書總定價70%,且應「保障出版社實得圖書定價7折以上」,文化部也將酌予補助一定比例的行政費用,期盼更積極確保出版社獲得合理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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