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挨6拳被逼開「巴氏量表」 火爆男出庭:我高雄大學法律系的!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內湖三軍總醫院主治醫師顏尚易,因評估病患狀況,認不符開立巴氏量表,卻慘遭病患的張姓家屬在院內狂毆6拳還辱罵髒話,醫療暴力曝光引社會譁然,檢方偵辦後僅花9天,依違反醫療法、傷害等罪將張男起訴。今(1日)法院開庭,張男一度否認公然侮辱,更當庭示範稱「打人一定是X!X!X!啊」,至於顏姓醫師則透過律師表示不願和解。

今年5月8日,52歲張姓男子要求醫師幫母親開立巴氏量表,但在顏醫師評估下,認條件尚未符合開立標準,張男竟趁顏醫進行巡房探視病人時,上前6度出拳猛毆,有3拳則在醫師臉上,期間更謾罵三字經問候,導致顏姓醫師頭部、顏面受傷。

警訊、偵查時,張男坦承動手,卻辯稱只打了2、3拳,不知道醫生的傷勢是不是因此形成,更強調「我不知道醫院是在執行醫療業務」,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認被告張男涉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等罪嫌,犯後無悔意、態度明顯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今(1日)法院開庭,張男穿著與案發時同套衣服,向法官承認有動手打顏醫師,否認涉嫌醫療法,表示稱「我不知道他在實行醫療行為,因醫療法屬結果,所以不承認有犯」。

▲內湖三總神經科主治醫師顏尚易遭病患揮拳攻擊,怒告施暴者傷害、違反醫療法。(圖/翻攝臉書)

▲內湖三總神經科主治醫師顏尚易遭病患家屬揮拳攻擊。(圖/翻攝臉書)

蒞庭檢察官則提醒他「你動手跟辱罵是屬於一個行為」,他才恍然大悟賣弄法律學問說「想像競合犯喔」,接著突舉起手當庭示範「打人一定是X!X!X!」(髒話),並承認有罵人。

其辯護律師表示,就醫療法第106條-3,被告認為醫師當時應該沒有在執行醫療業務行為;而顏醫師委任律師說,本件事件發生後,引起社會滿大關注,地檢署也迅速偵查終結,合乎社會期待,請求法官從重量刑。

由於被告仍對證據能力有爭執,法官則諭知全案候核辦,張男突強調說「我是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的」;庭後張男面對記者提問問題,均沈默不回應,顏醫的告代律師則委婉表示,暫時沒有和解意願,因為對方態度並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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