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遊戲對青少年有很大的吸引力。(圖/CFP)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國家網信辦擬進一步強化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將網站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升級成「未成年人模式」,從APP擴大至智能終端、應用商店(APP商店),實現「軟硬件三方聯動」,預防及干預未成年人的網路沈迷問題。
網信辦2日就《移動互聯網未成年人模式建設指南》公開徵求意見。根據草案,移動智能終端、應用程序(APP)和應用程序分發平台(APP商店)之間應實現「三方聯動」,並提供必要接口和數據共享,滿足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家長監督管理等功能。
草案提到,為保護未成年人個人訊息權益,鼓勵家長為未成年人啟動未成年人模式,移動智能終端、應用程序、應用程序分發平台應為家長管理提供便捷功能和服務,便於家長履行監護職責,引導未成年人形成良好上網習慣。
草案也提出了「分齡原則」,要求為不同年齡階段用戶提供適合其身心發展的信息和服務,並設計了5個年齡區間,分別為:不滿3周歲;3周歲以上不滿8周歲;8周歲以上不滿12周歲;12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
草案更規定了不同年齡未成年人的使用時間限制,不滿8歲只能使用40分鐘;滿8歲不滿16歲只能使用1小時;滿16歲不滿18歲只能使用2小時。同時,每天晚間10時至隔日上午6時,禁止提供未成年人服務。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