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楊姓男子今年4月間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取款工作,5月間在八德區某超商前二度取款時被警方當場逮捕。(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設籍高雄市楊姓男子今年4月間加入綽號「大象」男子旗下之詐騙集團擔任取款車手工作,今年5月間向許姓男子誆稱參與股票投資網路平台獲利,許男急於投資遭詐騙13萬元,再由楊男將錢交給「大象」並繳回詐團。詐團食髓知味,二度向許男聲稱再投資10萬元可領取獲利等,許男配合警方埋伏,當場查獲楊男到案。年僅19歲的楊男在檢警偵訊時辯稱應徵虛擬貨幣交易,只是單純業務與向客人收錢,檢方偵結依組織犯罪、詐欺取財與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楊男目前在桃園看守所羈押中。
檢警調查,19歲楊姓男子今年4月間從高雄北上,加入綽號「大象」、真實姓名不詳男子之詐騙集團,楊男擔任車手,負責向客人收錢,今年5月間詐團向許姓男子誆稱參與股票投資網路平台可獲暴利,許男於5月17日晚間8時許在八德區中山路某超商前繳付13萬元投資,楊男出面收取款項後交給「大象」,再回繳給詐團。
許男後來詢問投資款項下落時,詐團二度誆稱再繳付10萬元可領取獲利,許男才警覺遭詐騙,除報警處理外,配合八德警方在交款現場佯裝繳款,員警則在旁埋伏,許男拿出警方準備的4萬元真鈔與6萬元假鈔在場等候,見楊男現身出面取款時,被埋伏員警當場逮捕,現場起出包括合約書、手機與現金4萬元、假鈔6萬元等證物。
桃檢複訊時,楊男否認犯行,但坦承曾兩度向許男收錢,再繳付給綽號「大象」男子,辯稱是應徵虛擬貨幣交易工作,遵照公司指示與客戶碰面,公司會將虛擬貨幣轉進客戶電子錢包,他再向客戶收錢,只是單純業務工作。被害許姓男子指控,投資後就遭詐騙集團剃除網路平台投資,個人從未收到接收虛擬貨幣之電子錢包或等值虛擬貨幣等。檢方認為楊男犯罪事實明確,偵結依組織犯罪、詐欺取財與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楊男目前在桃園看守所羈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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