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深夜公園吃宵夜 警盤查搜出罕見「手指虎」

記者吳世龍/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從事外牆維護工作的謝姓男子(21歲),1日深夜在旗津海岸公園的暗處獨自坐在機車上,被巡邏的員警發現可疑上前盤查,員警在謝男主動打開的機車置物箱內,發現一只少見的攻擊性武器「手指虎」,謝男一度辯稱是父親給他的,後來才坦承是自己買來防身,警方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送辦。

▲▼21歲的謝姓男子日前深夜在旗津海岸公園吃宵夜,被警方查獲少見的管制物品「手指虎」。(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21歲的謝姓男子日前深夜在旗津海岸公園吃宵夜,被警方查獲少見的管制物品「手指虎」。(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鼓山分局旗津分駐所員警於1日凌晨3時許,巡經旗津區旗津三路海岸公園時,發現一名男子獨自坐在機車上,員警覺得可疑上前盤查。謝男面對員警詢問,表示自己正在吃消夜,也主動打開置物箱讓員警查看,沒想到卻發現少見的管制物品「手指虎」。

▲▼21歲的謝姓男子日前深夜在旗津海岸公園吃宵夜,被警方查獲少見的管制物品「手指虎」。(圖/記者吳世龍翻攝)

謝男還對員警表示,這手指虎是父親留給他的,而且已放置在車廂內2年未使用,但經過員警詳細詢問,謝男才坦承其實是自己在2年前購買,作為防身用途,員警表示,「手指虎」易造成人員嚴重損傷,屬於違禁管制物品。全案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鼓山分局長陳奕良表示,「手指虎」不管是兩指或四指環,都足以造成重大損傷。持有者只要手指能夠套入,全手握緊,抵住掌心施力,揮拳時將致人於嚴重傷害,雖然近年來已較罕見,但仍是公告查禁物品,不論製造、販賣、出租、出借、持有等,販賣者將處3年以下徒刑、持有者則是1年以下徒刑。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