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潢工遊泰認識正妹團員 連8年傳訊「脫衣服啦」騷擾...這下慘了

▲曾姓女子在桃園市陸軍某營區服役期間,對吳姓軍人產生愛慕,吳妻察覺曾女與吳在LINE上竟有「想抱你睡覺」等踰越同袍之情,憤而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黃男參加旅行團認識正妹後,8年間持續傳訊恐嚇正妹。(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人豪/台南報導

從事室內裝潢的黃姓男子,2011年參加泰國旅行團後,認識一名正妹團員,隨後8年間持續傳訊息騷擾該名正妹,並且還威脅說要殺死她母親以及弟弟,台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跟蹤騷擾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黃男2011年2月參加泰國旅遊團結識女團員小美(化名),隨後黃男從2014年6月到2019年10月間,用臉書傳「不要逼我以後路上遇到妳揍妳」、「蠻漂亮的...跟小花說一下」、「乖乖出來讓我上」、「我得讓妳媽媽死了」、「這樣我就殺了妳弟」、「我不知道你們想表達什麼~拖出來打」等訊息恐嚇小美。

黃男2022年6月25日到27日3天,又到小美臉書留言「我教你一件事,就是小顆奶不能接觸我」、「我就跟你說你是四個最漂亮的~你不相信我的眼光」等騷擾言論。小美報案後,警方發書面告誡書給黃男,但黃男仍持續傳訊「照片怎麼還那麼白」、「為什麼學人家脫衣服啦」騷擾,警方將黃男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法院認為,黃男因參加泰國旅遊團而結識小美,自此展開長達7、8年之久的連續騷擾、恐嚇,且其用語不雅、措辭不當,嚴重影響告訴人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黃男雖認罪,但卻要求小美不要再騷擾他,顯見黃男雖然認罪,但依然未能認清自己行為有何錯誤,台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跟蹤騷擾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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