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林姓男子自2022年7月起,經常在晚飯後找藉口返回工廠「加班」,引起妻子懷疑,結果調閱監視器畫面一看,果然抓包他在工廠內與熊姓女子發生性行為,短短1個月就做了8次。事後林妻提告求償151萬元,雖然熊女辯稱不知道林男已婚,但並未獲得橋頭地院法官採信,兩人日前被判應連帶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林男因為太常晚上「加班」,結果被妻子抓包外遇。(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林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夫妻倆與兒子在高雄市共同經營一間工廠,丈夫因為宗教活動結識熊女,雙方認識長達10年,但自2022年7月起,丈夫時常於晚飯後找藉口返回工廠加班,到了深夜也沒有返家,因此起了疑心,決定調閱工廠內的監視器畫面來看,沒想到意外看到丈夫與熊女在工廠發生性行為的影像,光是2022年7月4日至8月25日,兩人就發生8次性行為,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51萬元。
對於上述指控,熊女辯稱,和林男是在2022年中旬起才開始增加互動,對方私下表明已經離婚,加上職業關係身體容易痠痛,所以時常拜託她幫忙購買藥品到工廠,兩人日久生情才會發生性行為,但在2022年7月至8月間,她是真的不知道男方根本還沒離婚。
林男也抗辯,自己確實在2022年7月至8月間與熊女發生8次性行為,也曾在2022年6月間向女方說過「已經離婚」等話。
不過,橋頭地院法官檢視林男、熊女2022年8月2日的對話紀錄,發現兩人討論到親友過世的事情時,熊女曾對林男提問,「你老婆沒跟你說的那個大哥?」而在同年11月25日,林女還曾傳訊息質問林男,「為何不用LINE通話?如果以手機號碼聯繫,她(林妻)日後可能至電信局調取通聯紀錄」。
法官認為,從上述對話內容可知,熊女在2022年8月就已經知道林男尚未離婚,為了避免林妻日後調取通聯紀錄發現婚外情,還提醒林男改用LINE語音通話,種種證據皆足以證實,她在與林男發生性行為期間,是明確知道男方仍未離婚,因此不採信兩人的說詞,最終判他們應連帶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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