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被追求者送花、寫情書、站崗不堪其擾。(示意圖/達志影像/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沙姓男子到餐廳用餐時,「煞」到正妹女服務生小美(化名),沙男從2020年6月起,就不斷對小美送花、寫情書,還在社群上示愛,但始終沒追到,後來沙男更變本加厲,三不五時就在小美家或工作的餐廳附近「站崗」,讓小美不堪其擾,只好報警提告,法院審理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沙男原本和小美素不相識,後來沙男到小美工作的餐飲店消費,就被小美「煞」到,為了追求小美,他從2020年6月中旬起,就有多次跟蹤騷擾小美,也曾送花、寫情書到餐廳給小美,2021年3月初至6月間,則透過小美臉書及IG帳號,頻頻對她示愛,讓小美不堪其擾。
後來跟縱騷擾防制法在去年6月1日生效施行後,沙男仍未停止跟縱騷擾行為,在去年9月起,又多次跑到小美住家附近或工作的餐廳附近徘徊、「站崗」,小美儘管多次拒絕勸阻,沙男還是我行我素,讓小美越來越害怕,擔心發生意外,只好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沙男坦承有跟蹤、騷擾的犯行,法官認為他不思以理性、正當方式追求異性,對小美反覆實施侵擾,使小美處於不安環境中,影響其日常生活,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因此依跟騷法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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