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麵示意圖。(圖/Unsplash)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有多次竊盜前科的楊姓男子,今年1月底和2月初兩度潛入一所學校,把學校當成自己家,不但在校內洗澡、洗衣服,還順手偷了泡麵飽餐一頓,後來被校方人員發現,報警將他逮捕。楊到案後坦承犯行,法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和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分別判處他拘役40、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楊男是今年1月29日晚上8時許,潛入某所學校的體育組辦公室內洗衣服及洗澡,並偷走辦公室內的泡麵、科學麵各1包後離開現場。
過了1個禮拜,楊男又跑到同一所學校,同樣潛入體育組辦公室內洗澡,學校的教練發現有人非法闖入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抓到楊男依法送辦,檢察官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法院審理時,楊男全部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態度尚可,依竊盜罪判他拘役40日,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判拘役30日,均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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