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一名30歲陳姓男子,在台南下營區自撞路樹後,疑因保險問題,又來到安平區光州一街上製造一起自撞路燈的假車禍,第四分局交通分隊到場處理後,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的車輛在報案前早已毀損,並企圖以假車禍向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全案依詐欺罪嫌送辦。
▲一名30歲陳姓男子,自導自演假車禍詐保險金,市警四分局勘查識破,全案依詐欺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第四分局表示,警方近日受理一起報案稱有車輛自撞電線桿,後續警方審視車禍資料時卻發覺,肇事車輛在撞擊後鈑金呈凹陷狀,不像是碰撞電線桿後的形狀;另外深入調查電線桿上及現場路面周遭,並無散落車輛零件碎片或表面烤漆,察覺有異。為釐清案情和事發經過,又再調閱周遭及路口監視器畫面以還原現場情形,發現早在報案之前,車輛的前保險桿左側就已受損。
由於陳男在事故後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意圖以詐術獲取保險公司理賠,已涉嫌刑法詐欺罪,經警方通知到案說明,陳男對事件坦承不諱,全案依刑法詐欺罪嫌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汽車車禍辦出險理賠,保險公司會要求要有向警方報案紀錄,並派員調閱現場資料以判定是否符合理賠規定,陳男第1次發生車禍並沒有報案,所以才會異想天開,製造假車禍再報案,以取得報案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四分局長王子雄表示,對於員警能觀察入微並積極追查偵辦表示肯定,也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不僅自身可能受傷,還會負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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