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楊梅家樂福物流中心去年3月發生大火。(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黃資真/桃園報導
桃園市家樂福楊梅物流廠2022年3月因臨時工丟下的一根菸蒂,廠房全燒毀,茂綸公司因出借340.5萬的掃地機器人也沒了,向家樂福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折舊計算後判賠175萬餘元。
茂綸主張,2021年11月間,公司出於行銷目的將總價340.5萬元的掃地機器人及其附屬物品,借給家樂福使用,但因為去年火災全部燒毀,雙方雖在去年5月6日達成協議並簽立切結書,惟經律師函催給付未果,因此提告。
家樂福否認雙方有使用借貸關係,無法依照民法規定請求賠償,又該切結書是為了確認火災受損金額、辦理保險用,並無賠償損害的意思。且事發倉庫是公司委託外包中法興公司負責倉儲管理業務,依桃園地檢署偵查結果,可知火災為中法興指揮監督不當,人員抽菸所致,與家樂福無因果關係。
法官根據雙方公司電子郵件內容,確認茂綸是出於行銷目的,將掃地機器人借給家樂福使用,意即有返還設備義務,且家樂福無舉證中法興有任何行為足以防止員工抽菸引起火災及設備毀損,自難認為公司就保管借用設備一事,已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程度,經扣除折舊後價值,判賠175萬餘元。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