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人夫偷吃小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正宮翻老公的手機時發現,丈夫竟在外有了小三,雙方還有不少親密對話,氣得告上法院。雖然小三辯稱,人夫只是熱心提供她法律建議,雙方並沒有發生不倫戀,但法院勘驗相關事證後,不採信她的說詞,判他應賠償正宮20萬元。可上訴。
正宮主張,小三明知道丈夫為已婚人士,竟仍於2020年11月起與丈夫發展出不正常交往關係,她2021年1月發現後,曾質問丈夫,丈夫稱,小三是一個離婚的女人,自己是基於同情心協助小三打官司。
但正宮事後卻發現,丈夫直到2023年4月5日都還有往來,與小三交往時間長達2年多,2人多次在小三台南的租屋處發生性行為,丈夫還替小三負擔一半的房租,決定向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
擔任居家個案長期照護員的小三挨告後供稱,她因遭第二任丈夫言語暴力、性侵,因此向第二任丈夫提告,同時間她在社群網站上認識了人夫,對方得知她的處境後,熱心提供法律建議,雙方的互動才會逐漸多了起來,但否認發生性行為,LINE中的對話,也只是人夫「愛開玩笑」而已,人夫也沒有幫她付房租。
但法院勘驗小三與人夫的對話發現,小三不僅自稱是人夫的「第二個老婆」,雙方以「老公」、「老婆」相稱,甚至還有不少親密對話,包括「老公只喜歡老婆的胸部而已」、「每次都看老公吸的(得)好滿足」、「乳頭好美」、「我吃老公的口水不知道吃幾加侖去了當然會跟老公一樣啊」等,不採信小三的說詞,判她應賠償正宮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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