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噁男裝閨蜜騙裸照!IG高人氣女受害 還有10多人沒報案

▲▼             。(圖/資料照)

▲台中地檢署查獲1名鄭姓男子涉嫌在網路騙取女子私密影像。(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鄭姓男子涉嫌在網路鎖定社群軟體高追蹤數的女子,藉由扮演「閨蜜」角色,以討論胸部、身材為由,騙取女子私密處影像,經受害人主動至台中地檢署提告,檢方日前依以詐騙方式取得被害人攝錄其性影像、個資法等罪,將鄭男聲押獲准。檢方指出,鄭男自2020年起開始作案,深入追查發現隱性被害人多達10餘名,但未獲報案,若有遭相同或類似手法受害之女子,可電話或書面向台中地檢署聯繫。

台中地檢署表示,日前1名女子親至台中地檢署報案,經張富鈞檢察官調查相關事證,認鄭姓男子(34歲)涉有重嫌,3日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台中市第四警分局等單位,前往鄭男住處搜索。

扣得鄭男手機後,經鑑識分析,發現他涉嫌從2020年起,在臉書、IG、抖音等社群軟體,鎖定年輕貌美、身材姣好、追蹤人數超過5000人的被害女子(即報案女子),再研究該女的交友狀況,從而得知該女的「閨蜜(好友)」為何人,盜用閨蜜頭像並冒用其暱稱,在網路上與被害女子交談,獲取對方信任。

在交談之中,鄭男以想做隆乳手術、內衣穿搭,與被害女子討論胸部、身材等話題,進而讓對方自行拍攝裸露胸部、陰部等私密照片及影片,取得相關私密影像。

檢方4日依涉刑法第 319 之 2 條第 1 項之以詐騙方式取得被害人攝錄其性影像,及同法第319之3條第1項、第3項未經他人同意,重製上開性影像罪、個人資料保法第41條、第19條、第20條非法蒐集利用他人個資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鄭男禁見獲准。

檢方指出,在鄭男的手機內,還發現其他10多名被害人的私密影像,但這些人都沒報案,呼籲如有因相同或類似情節遭詐騙私密照片、影像之被害女子,可以電話或書面向台中地檢署聯繫,將由本案專責之女性檢察事務官受理【電話:(04)22232311-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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