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強酒駕繳6萬換免囚 見媒體攤手:你們特別關心我

▲▼藝人陳志強騎機車酒駕被判刑2月定讞,今(8日)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獲准易科罰金6萬1000元,繳清後受訪喊「不要酒駕!」。(圖/記者黃哲民攝)

▲藝人陳志強騎機車酒駕被判刑2月定讞,今(8日)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獲准易科罰金6萬1000元。(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藝人陳志強日前在臉書自曝騎機車酒駕被送辦的糗事,其實他所犯公共危險罪,當時已被台北地院判刑2月,陳志強與檢方都沒上訴而定讞。陳志強今(8日)依檢方通知,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執行,獲准易科罰金6萬1000元,陳志強繳清後面對媒體採訪,雙手合十第一句話就是「不要酒駕!」被問到是否很多人關心他的酒駕事件,他攤手對媒體說「你們特別關心我」。

現年44歲的陳志強是模特兒出身,2018年轉型為鄉土劇演員,平時也會上通告節目。今年(2023年)7月中,陳志強在個人臉書自曝騎機車酒駕被抓的糗事,坦承「我是真的僥倖心態」,他的妻子曾智希也在他的PO文留言「沒有盡好做老婆的責任提醒他,也是我的不對」等語。

▲▼藝人陳志強騎機車酒駕被判刑2月定讞,今(8日)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獲准易科罰金6萬1000元,繳清後受訪喊「不要酒駕!」。(圖/記者黃哲民攝)

▲藝人陳志強騎機車酒駕被判刑2月定讞,今(8日)到台北地檢署執行科獲准易科罰金6萬1000元,繳清後受訪喊「不要酒駕!」(圖/記者黃哲民攝)

陳志強是在今年年5月19日深夜11點多,於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某居酒屋喝啤酒,隔天(20日)凌晨0點左右,從居酒屋騎機車回家,凌晨1點10分被警員攔停做酒測,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5毫克,因此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因陳志強本案沒肇事、案情單純且已認錯,檢方5天後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北院查明陳志強沒有前科紀錄,本案認罪且「態度尚屬非劣」,今年6月輕判他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陳志強和檢方都沒上訴,就此定讞。檢方隨即通知陳志強今上午到北檢執行科報到,陳志強提前在9點出頭就抵達,檢方訊問後認為陳志強並無「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等情形,准他易科罰金6萬1000元。

陳志強繳清罰金後,遠遠看見媒體在門外等候採訪,他一路雙手合十,第一句話就是「不要酒駕!大家辛苦了!」被問到今天是否抽空前來,他笑稱「一定要今天來啊!不是我抽空,沒空也要來!」至於酒駕事件有無被關心,他朝媒體雙手一攤說「你們,你們特別關心我」,接著在助理陪同下搭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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