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張姓男子確診新冠肺炎怪罪網咖防疫不力,求償15萬元敗訴確定。(示意圖/PAKUTASO)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張姓男子去年(2022年)確診新冠肺炎,認為是他去過的1家網咖沒落實顧客須佩戴口罩並禁菸的疏失所致,害他因確診後遺症得固定長期回診,提告索賠15萬元。台北地院二審審結,認定台北市府相關單位獲報多次到場稽查,都沒發現張男所投訴的狀況,且張男有可能在住家或其他工作環境被感染,判他敗訴確定。
張男提告指稱,去年5月間他確診新冠肺炎居家隔離治療,回想發病前曾去過北市公館1家網咖,當時國內疫情嚴峻、每天新增數萬確診病例,但那家網咖沒落實防疫措施,放任確診或出現感冒症狀的顧客不戴口罩,且沒嚴格禁菸,以致他被擴散病毒與二手菸害夾擊。
張男聲稱多次向業者及相關單位反映,店家遲不改善,而稽查人員到場時,違規者已人去樓空,稽查人員誤信店家說詞不了了之,結果他確診出現「無法挽回的傷害」,因後遺症須固定長期回診,嚴重影響日常生活與工作,要求網咖業者賠償他薪資損失與精神慰撫共15萬元。
業者強調遵守防疫規範,沒有張男所稱的故意或過失。北院一審認為張男難以證明是在本案網咖遭傳染確診,判他敗訴。張男上訴後,網咖業者乾脆無視,不出庭也不遞狀答辯。
二審查明張男確診前後,多次向台北市政府、行政院院長電子信箱申訴本案網咖,但相關單位到場稽查,都沒發現網咖室內有人抽菸,至於店外騎樓不屬於禁菸場所、無從取締,也沒看見店內有人不佩戴口罩,無法認定違反防疫規範或菸害防制等事證。
二審認為張男確診前並非只到過本案網咖,不知是在何處因飛沫或接觸COVID-19病毒而確診新冠肺炎,且確診是否會產生後遺症,也跟個人體質、治療結果有關,張男本案的懷疑跟指控欠缺足夠佐證,據此再判他敗訴並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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