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宜女大生為愛赴緬「家人已辦休學」 過了這時間恐被退學

▲▼靜宜女大生失蹤一案,警方專案小組已因沒有犯罪跡象而解散,至於林女獨自前往緬甸可能有3項理由。(圖/ETtoday資料照,下同)

▲靜宜女大生為愛赴緬,現傳出女大生想返台。據悉,女大生家人已經幫其辦理休學,女大生兩年內為辦理復學,將被退學。(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靜宜林姓女大生今年3月底為愛前往緬甸果敢園區,外界一度以為遭人蛇集團詐騙,但之後發現是女大生自願赴緬,引起關注,如今遭爆已當到小主管,稍早傳出女大生不打算返台,但反詐騙組織成員Sammy透露,「這女大生是想回來的。」據悉,女大生家人已經幫女大生辦理休學,但根據靜宜規定,休學期限最高二學年,休學逾期未復學者,經通知限期辦理復學或續休而未辦理者,女大生將被退學論處。

據悉,女大生目前人在果敢園區,且已經融入當地生活。當初女大生搭機前往倫敦,卻中途在曼谷跳機入境緬甸,家人一度以為遭人蛇集團拐騙,親友還上網貼文要求大家協尋,未料女大生竟是遠赴「千里尋愛」與網友相會。國際反詐騙組織動用關係苦勸女大生回台,但女大生當時表達不願回台,當時正值學期中,女大生未請假就出境,校方還溫馨喊話,希望林姓學生能儘速平安返台,學校將積極輔導協助完成學業;至於其他缺曠課等問題則依相關規定處理。

知情人士透露,女大生家人日前已協助辦理休學。根據靜宜校方規定,學生因故休學,得申請休學一學期、一學年,休學累計最多兩學年;休學已滿二學年,因重病或特殊事故無法準時復學,需再申請休學者,得專案申請核准後可再予延長一學年,休學期滿不復學者,視同已無就讀意願,應予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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