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熊律師」酒後大暴走!友人勸架遭重摔受傷提告 判決出爐

▲▼數位交易平台消費行為侵犯智慧財產權之責任歸屬公聽會。(圖/記者周宸亘攝)

▲律師蕭棋云酒後與餐廳廚師起爭執,釀勸架的周姓友人遭推擠受傷,蕭被依過失傷害罪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資料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曾替女歌手魏如昀經紀約打勝訴的委任律師蕭棋云,去年間與周姓友人等到北市某餐廳用餐,幾杯黃湯下肚後與餐廳主廚爆發口角,周男擔心衝突擴大想阻止,卻遭蕭推倒重摔在地,造成右膝挫傷併前十字韌帶斷裂等傷害。士林地院審結,依過失傷害罪,處蕭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7月22日晚間,綽號「阿熊律師」的蕭棋云與周姓友人等到北市某餐廳用餐,蕭卻在飲酒後與主廚發生口角爭執,經周姓友人勸離到店外,蕭仍想衝入店內與該名主廚理論,周擔心衝突擴大而欲阻止蕭進入店內,雙方拉扯間,蕭先以右手推周,周以雙手抱住蕭時掙脫,致周重心不穩跌倒在地,因而受有右膝挫傷併前十字韌帶斷裂及內側半月軟骨破裂等普通傷害。

法院審理時,蕭否認犯行稱,當天因主廚喝醉酒用髒話罵他,他倒一杯酒對主廚說「喝了就算了」,但主廚仍持續謾罵,雙方才爆發口角;蕭又說,是周多次攔阻,他沒傷害朋友意思,是因為周又抱住他,才會在掙扎時重心不穩跌倒,更強調「我是一個走在前面又被限制行動的人,周要控制我的行動,就要注意自身重心,更何況他當天是因為階梯差才受傷」。

蕭的辯護律師說,以當時影片來看,蕭推的方向是朝餐廳內部,周是數秒後才朝餐廳外面跌坐在地,施力方向不同,可知這兩部分沒有關係,就算跌倒在地,跟蕭行為有關,但過失傷害還要確認行為人沒有盡到注意義務,故認蕭的行為與傷勢欠缺相當因果關係,再從監視器錄影畫面來看,是周不斷對蕭限制行動自由,所以蕭所為應該是正當防衛。

法官經查,認蕭案發當時先在餐停內與主廚起爭執、在店內不斷咆哮,踢店內餐椅,於餐廳外更踹倒門口機車,再衝進店內之舉,可見當時情緒失控,且有諸多不法侵害行為,不符正當防衛的「正與不正」的要件。

法院審酌蕭不思理性控制自身情緒,犯後始終否認犯行,雖有意願賠償,卻僅願賠償健保給付醫療費,拒絕給付周男請求26、27萬醫療費,未能達成和解,依過失傷害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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