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黃姓水電工視力僅剩0.3,膝關節也因病無法久站,2022年12月1日前往台北市某社區大樓修繕水管,竟遭翁姓保全刁難30分鐘,一氣之下就在大廳裡罵出「X你娘」,結果遭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法官檢視現場錄音檔案之後,認定確實是保全刁難在先,最終裁定黃男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黃男要幫9樓住戶修水管,卻遭保全刁難阻止上樓。(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黃男是某水電行負責人,2022年12月1日中午12時許前往台北市某社區大樓修繕水管,他在上了9樓查看水管之後,返回水電行拿取工具,再次前往該社區時,因為等候住戶偕同上樓的時間過長,竟在大廳內當眾辱罵翁姓保全「X你娘」,因此被檢方依涉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之公然侮辱罪嫌起訴。
黃男表示,當時的確曾開口罵三字經,但沒有貶損他人的意思,「當時是因為住戶找我修水管我才去,保全也有看到我跟住戶上樓,後來我下樓拿東西,保全就不讓我再上樓」,他眼睛一眼失明、膝蓋關節壞掉不能久站,還拿著很重的工具,請保全打電話協助聯絡住戶,對方卻故意不打電話,還要趕他走,他等了30分鐘,一時氣憤才會罵髒話。
對此,台北地院法官檢視現場錄音檔案,檔案時間總長為27分43秒,而錄音一開始黃男就出聲請保全「再按鈴看看」,可見他待在大廳的時間應當超過錄音檔案時長。
法官接著指出,在錄音檔案中,黃男於等待期間不斷表明願意辦理訪客登記,若有疑問,保全也可以陪同上樓,或者撥打管理中心電話向住戶確認,他當下也說明當日已經跟客戶上過一次樓,只是下來拿工具,因為水電行距離社區較遠,他眼睛看不到,攜帶的工具又很重,所以無法再次前來,希望保全能讓他上樓完成修繕工作。
然而,翁姓保全僅以按電鈴無人接聽、不能讓陌生人上樓為由拒絕,可是在同一時間,保全卻讓一名陌生訪客在未辦理任何登記或與住戶聯繫的情形下,主動幫忙感應電梯磁扣,協助對方上樓。後來9樓住戶下樓查看,這才發現黃男被攔下無法上樓,隨即表明「剛剛我們進來他沒看到喔」、「那不然你可以打電話嘛,不要讓人家等」。
法官認為,從錄音檔案中可知,黃男被拒絕上樓之前,已經與住戶上樓過一次,保全理應知道他是修繕水電的師傅,而且當時被放行的陌生訪客只說要到10樓工作,就可以在未登記、未向住戶確認的情況下上樓,反觀黃男多次解釋,不僅被迫在大廳等了30分鐘,還遭驅趕,明顯是遭到刁難。
至於黃男自稱的身體不適狀況,法官經調查確認,他的右眼球萎縮僅有光覺、左眼黃斑部病變,視力僅0.3,左右膝關節均發炎已重建置換人工關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確有眼睛失明、無法久站等狀況。
法官表示,黃男因為久站身體不適,加上遭到保全刻意刁難,罵出三字經應該是發洩情緒的氣憤之詞,並非針對保全人格,不論是客觀上還是主觀上,都沒有貶低他人的意思,因此不具備公然侮辱罪的構成要件,最終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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