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撿到手機偷偷放在機車置物箱內。(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女子在路上撿到手機,她將手機放在機車置物箱內,沒想到失主靠著手機定位追到超市,失主向黃女詢問「有沒有撿到手機」,黃女還故意裝傻,失主後來撥打電話,結果手機鈴聲在黃女的機車內響起,當場抓包,黃女辯稱是還來不及送去派出所,但法官不信,依侵佔遺失物罪判她罰金1萬元。
判決指出,黃女是去年9月30日晚間7時許在某路口撿到一支手機,她沒有馬上將手機送到派出所,反而放到自己的機車置物箱內,而失主發現手機丟了後,透過定位發現手機出現在某家超市附近,於是趕緊跑到超市,還請超市人員廣播看有沒有人撿到手機。
失主在超市門口碰到黃女,追問「有沒有撿到手機?」黃女還裝傻說「沒有」,失主馬上用平板啟動手機鈴聲,馬上聽到手機鈴聲響起,這時黃女改口「有撿到」,但放在櫃臺,而失主一進門就發現手機鈴聲沒了,趕忙衝出外面,又再度聽到手機鈴聲在黃女機車內響起,這時黃女見賴不掉,只好乖乖交出手機,失主認為黃女根本想侵佔手機,還是決定提告。
黃女則辯稱,她撿到手機後因為隔天要開店,還有很多東西要買,所以才先去買東西,想說反正派出所24小時都有開,忙完再把手機送去給警察,後來則忙到忘記手機在機車裡了。
但法官根據兩人的對話,認為黃女在失主第一時間追問她時,故意隱瞞撿到手機的事實,還刻意誤導失主去超市裡找,因此認定她犯行明確,依侵佔遺失物罪判她罰金1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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