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10月5日清晨被發現陳屍於桃園區溫州公園籃球場旁,警方會同葬儀社人員到場處理。(圖/熱心民眾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10月時,被發現陳屍在桃園區溫州公園籃球場旁草地,檢警循線查獲梁姓、施姓與羅姓男子3名男子與王姓女子涉有重嫌,檢警調查後查出王女介紹陳將銀行帳戶賣給梁等人,但事後雙方對帳戶起爭議,梁於是設局誘出陳男,並毆打陳致死丟包公園。桃園地院今(9)日依傷害致死罪判處梁男12年、施男10年、羅男8年有期徒刑,王女10月,全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王女去年介紹陳姓男子將銀行帳戶以5萬元賣給梁姓男子,但雙方後來因帳戶使用發生糾紛,王女為讓陳男退還5萬元,設局誘出陳男後,梁男會同施姓、羅姓男子,將陳男押至大園某處聯手毆打,後再押至桃園區溫州公園丟包,陳男因嚴重內出血併發橫紋肌溶解症,隔日凌晨被路人發現時早已死亡多時。
▲桃園市23歲陳姓男子去年10月間被發現陳屍在桃園區溫州公園籃球場旁,桃園警方陸續查獲4名關係人到案說明。(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檢警複訊涉案梁男等人時,梁、施等人均坦承傷害致陳男致死等事實,羅姓男子僅坦承傷害、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之事,同案王女僅坦認邀約陳碰面並帶同至溫州公園等事實,但均矢口否認有何傷害致死之犯行。
桃園地院合議庭,被告梁男等人只因人頭帳戶糾紛就將陳打死,而王女不僅否認犯行,面對被害人陳姓男子家屬時,以翻白眼、丟紙、雙手交叉置於胸前之姿回應,犯後態度甚劣,將梁姓男子、施姓男子與羅姓男子,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10年與8年有期徒刑;王女則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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