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裝GPS抓小王 妻見「他狂回頭」秒破解拆了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許姓男子懷疑林姓妻子(現已離婚)與葉姓男子發生婚外情,2020年11月間將GPS追蹤器裝塞進葉男的機車車殼裡,後來雙方在短時間內連續2次「巧遇」,加上他頻頻回頭觀望,引起林女懷疑,此事才被揭發。雖然許男辯稱沒有收到GPS追蹤器傳來的資料,但台北地院法官不採信,日前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犯罪,行兇,挾持,尾隨,暴力,威脅,跟蹤,傷害。(圖/記者周宸亘攝)

▲許男否認跟蹤葉男、林女,但並未獲得法官採信。(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記載,許男因為懷疑林女外遇,為了掌握「小王」的行蹤,於是先在2020年11月21日前往電信公司申辦新門號,接著將SIM卡插入GPS衛星定位系統追蹤器,再趁著晚上無人時,把追蹤器塞進葉男的機車車殼裡。

葉男證稱,自己和林女只是朋友關係,2020年12月19日下午4時許兩人從大賣場出來,正要去牽機車時,看到許男「剛好」騎車經過,並且一直回頭看他們,當下林女就覺得很奇怪,「她說之前曾經被許男跟蹤過」,後來仔細檢查機車,果然在車殼裡發現追蹤器。

許男則辯稱,沒有收到GPS追蹤器傳來的資料,他以為那輛機車是林女在使用,2020年12月6日雙方在師大夜市附近偶遇,是因為更早之前他曾在那裡遇到林女,同年12月19日在大賣場相遇,是因為他要去買工作用的東西,無奈後來沒有找到想要購買的物品,商品廠商的名稱也不記得了。

然而,台北地院法官認為,許男申辦的新門號從2020年11月21日至12月19日,網內、網外及市話通話秒數均為0秒,但持續有行動上網數據傳輸量,加上他出現在夜市、大賣場附近時,葉男的機車又恰好都停在上述地點,一般狀況下,他要在短時間內與葉男於相同時間、相同地點「巧遇2次」,機率微乎其微。

法官接著指出,雖然許男聲稱去大賣場只是要買工作用的東西,但對於要買的東西是什麼,他卻說不清楚,這部分的辯解顯然不可採,最終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處許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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