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今年6月30日上路,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將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並移置保管,圖為真實酒駕案例。(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為避免酒駕造成意外傷害,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今年6月30日正式上路後,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違規標準以上,須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並移置保管;另外交大統計,今年6月30日至7月31日取締酒後駕車件數710件,較去年同期取締件數744件,減少34件,減少約4.5%,酒駕交通事故發生39件,相較去年同期發生49件,減少10件,減少20.4%,顯見修法後對酒駕行為確實降低不少。
桃園市交大表示,汽機車駕駛人如涉及酒駕,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車輛處置部分,新制規定警方將車輛當場拆卸車牌扣牌,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但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酒駕後將使荷包大失血。另外汽機車駕駛人凡涉及酒駕、毒駕、拒絕酒測,不管是否為車主,酒駕車輛牌照將一律吊扣2年,就算車主不知情一樣面臨要罰。車主明知駕駛人酒駕而不禁止,比照酒駕初犯同罰鍰與吊扣車牌2年,依目前法規沒有替代罰則可代執行,車輛轉賣等過戶行為,仍會繼續執行吊扣無法規避罰則,籲請車主務必小心謹慎,確保自身權益。
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6月30日至7月31日員警取締酒後駕車件數共計710件,相較去年同期取締件數744件,減少34件約4.5%,酒後駕車交通事故發生39件,較去年同期發生49件,減少10件約減少20.4%,顯見修法後,汽機車酒駕行為確有降低。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日前處理桃園區大仁路酒駕案例,機車騎士當場身亡。(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交大以日前在桃園市桃園區大仁路有機車騎士因酒後駕車,偏離車道未注意對向來車,與自小貨車對撞,結果騎士不幸當場身亡。警方為維護民眾的交通安全,酒後駕車防制工作絕不能鬆懈,將持續落實執行酒駕執法與防制酒駕宣導工作,以貫徹「酒駕零容忍」之決心,以打造桃市成為宜居城市。
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鼎泰強調,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喝酒後如有行車需求,務必採用「指定親友駕駛」、選擇改搭計程車或使用酒後代駕服務等方式,或請餐廳店家與售酒業者應負起社會責任,協助勸導酒客飲宴後切勿駕車離開,落實「代叫計程車」及「代駕」服務,另外飲酒隔日如有酒氣或酒容宿醉之疑慮時,切記勿開車或騎車上路,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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