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停車突開車門害機車慘摔 騎士頭部重創搶救12天亡

▲蔡姓男子去年12月底駕駛小貨車行經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在路旁停車時突開啟車門,導致同向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摔車,經急救12天仍傷重不治。(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蔡姓男子去年12月底駕駛小貨車行經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在路旁停車時突開啟車門,導致同向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摔車,經急救12天仍傷重不治。(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設籍基隆市的蔡姓男子去年12月底駕駛小貨車行經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二段,在路旁停車時突然開啟車門,同向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車門後慘摔,導致顱部重創送醫急救,蔡男在警方到場處理時坦承為肇事者,騎士送醫急救後仍於12天後傷重不治;桃檢複訊時,蔡男坦承犯行,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由於蔡男在員警查知肇事者身分時主動自首,檢方建請法院依刑法第62條規定減輕其刑。

檢警調查,32歲的蔡姓男子去年12月31日下午5時許,駕駛小貨車送貨,行經桃園市大園區三民路二段往蘆竹方向行駛,蔡男在路旁停車時,未注意後方同向是否有來車,突然開啟車門,後方69歲孔姓男子騎乘機車閃避不及撞上車門倒地慘摔,其中頭部重創當場昏迷不醒,經送醫急救仍於12天後因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等傷害傷重不治。

桃檢複訊時,蔡男坦承犯行,大園警方則出示現場照片、監視畫面截圖,且在警方到場處理前,蔡男主動向警方自首等報告佐證;檢方認為,蔡男犯行明確,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將蔡男提起公訴,因蔡男符合自首要件,建請法院依刑法第62條規定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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