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奧運銅牌的跆拳道國手女警紀淑如(右)。(圖/東森新媒體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曾在奧運替台灣獲得銅牌的跆拳道國手紀淑如,在高雄市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服務時,遭龔姓醫師的何姓女友指控誘拐龔,介入他們多年感情,還當面嗆紀「到處拐人家的老公」,紀淑如告何女誣告罪及公然侮辱罪。何女一審被依誣告罪判處徒刑4月,公然侮辱罪罰金6000元,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何女所為與誣告罪的要件不符,改判何女無罪,公然侮辱罪則維持6000元罰金。
據了解,替紀淑如診療的龔姓醫師並無醫師執照,他學歷也只有高中畢業,他自述曾到大陸地區讀醫學院,卻從2019年2月13日起,到2021年10月5日被警察查獲為止,替紀淑如等人動手術,被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被判刑6月,再併科罰金35萬元。
紀淑如主張,何女為龔男的女友,明知道她與龔男無任何不當交往,卻於2021年8月3日下午2時許,打電話到刑警大隊,指控紀在看診期間誘拐「其配偶王醫師」,並在回診時送餐給醫師。何女又在同月6日、12日打電話給市警局督察室、刑警大隊,誣指紀行為不檢、介入他人婚姻,還夥同其他人對何女進行不當盤查,另外,何女又於同月9日晚上,在診所內當著其他病患面前,羞辱紀「到處拐人家的老公」,紀淑如因此告何女誣告和公然侮辱。
何女在審理時堅稱,因紀淑如介入她和龔男多年的感情,她才打電話給紀淑如所屬機關投訴,只是希望紀的長官能加以勸說而已。紀先前曾遭媒體報導介入他人婚姻,現在又介入她的感情,她一時氣憤才在診所對紀說這話,但當時並無其他病人在場,而紀誘拐別人老公也是事實。
一審法官認為,當時因何女的檢舉電話,刑警大隊進行內部調查,但查無任何何女指涉之事,因此依誣告罪判處何女徒刑4月,公然侮辱罪判罰金6000元。
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為,何女向市刑大打電話檢舉的行為,僅可能使紀受行政懲處,並無使紀受公務員懲戒法的懲戒處分,與誣告罪的要件不符,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何女無罪,可上訴。
但公然侮辱的部分,合議庭則駁回上訴,維持罰金6000元的判決,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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